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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预防领域首席专家秦爱玲:接种新冠疫苗需要与其他疫苗间隔14天以上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

2021-08-10 11:38:11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记者 张琦 王钰程

  哪些情况不能接种新冠疫苗,接种后有哪些不良反应……8月10日,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预防领域首席专家秦爱玲就18岁以下人群接种新冠疫苗的注意事项进行解答。

  随着我国、我省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推进,结合目前我国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发生等情况,按照全省统一部署,8月份淄博市陆续开展12—17岁人群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近期将对12岁以上人群进行新冠疫苗接种。

  秦爱玲告诉记者,目前淄博市使用的两种新冠灭活疫苗在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都是经过严格的科学实验证实的,并且对德尔塔变异株也是有保护作用的,家长们无需对此担忧,建议根据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积极进行疫苗接种,做到早接种早保护。

  灭活新冠疫苗需要接种两剂次,两剂接种间隔时间最少21天,最长56天,如果因特殊原因超过了56天,也无需重新开始接种,只要尽快完成第二针接种即可。现在正值假期,18岁以下学生还要进行其他免疫规划疫苗的查漏补种,那么接种新冠疫苗需要与其他疫苗间隔14天以上,但如果因外伤或犬咬伤需要接种破伤风疫苗和狂犬疫苗的话,不受这14天间隔的限制。

  记者了解到,对疫苗成分包括辅料等过敏的,或者以前接种同类疫苗出现过敏者;既往发生过接种疫苗严重过敏反应;患有未控制的癫痫或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正在发热,患急性疾病期、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者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疾病;经接种工作人员评估,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情况,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针对接种后的不良反应,秦爱玲说,不良反应主要还是接种部位红肿、硬结、疼痛等局部反应为主,个别会有发热、乏力、头痛等全身反应。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注意休息、多喝水,几天后会缓解和消失,第2剂疫苗可以按时接种。但是,如果接种第1剂新冠病毒疫苗后出现急性过敏反应,或者出现其他属于接种禁忌的一些情况,不建议再接种第2剂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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