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酒后到银行存款 第二天酒醒后吓出一身冷汗

来源:北青网

2018-03-21 10:45:00


  原标题:男子酒后到银行存款 第二天酒醒后吓出一身冷汗

 

  今年3月4日凌晨,家住萧山的吴先生应朋友之约来到城厢街道某饭店吃夜宵。

  席间,几人推杯换盏喝了不少酒,饭后吴先生想起手提包内还有不少现金,而其中一部分现金需要存到银行,于是就走到一边农业银行的ATM机上存钱。

  不知是酒劲上来还是急着回家,在一番操作后,吴先生转身便走出了ATM机柜,把剩下的9万元现金和包都落在了ATM机上。

  回到家中后,吴先生倒头就睡,这一睡就睡到了下午2点,起来才发现手提包不见了,吴先生瞬间惊出一身冷汗!

  他马上在家中和车内一番寻找,但都没有看到。

  吴先生心想:坏了!!钱丢了!于是立即打电话给银行,但银行反馈的信息是:没有收到任何遗失物品。心急如焚的吴先生立即跑到城厢派出所向民警求助。

 

  网络图

  城厢派出所值班领导了解到该情况后,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立即要求快侦快破小组调取银行及路面监控进行查找,在调取并查看了大量监控后,最终锁定了捡走吴先生手提包的男子郑某。

  随后,民警立即与郑某取得联系,接到民警电话后,郑某承认了捡到包的事实,并立即到城厢派出所将手提包及9万元现金原封不动地还给了吴先生。

  3月12日下午,吴先生与朋友还特地做了两面锦旗来到城厢派出所送给民警许锋和张毅,对两位警官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表达了深切的感谢。

吴先生向民警送上锦旗 

  吴先生向民警送上锦旗

  平时生活中,有的人会在公交车上、路上捡到他人遗失的物品,从道德方面讲,拾金不昧是优良品德,捡到遗失物品应该及时交给失主或者有关部门。可是少数人不这么做,而是对捡到的物品私下占用使用,拒绝归还。

  在这里提醒大家:我国刑法规定,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按照侵占罪予以处罚。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如果对方拒不交出他人财物,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根据法律法规,涉及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萧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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