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试推动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访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仲开

来源:中国发展网

2017-10-13 14:37:00


  先行先试推动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 

  ——访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仲开

  中国发展网 |王海龙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 白  雪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自治区时强调:“内蒙古的生态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到内蒙古各族群众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要努力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内蒙古自治区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大胆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出了哪些思路,采取了哪些举措,在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治理环境突出问题等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仲开就上述问题接受了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专访。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环境突出问题仍然较多,自然保护区和水资源环境保护等工作形势严峻,部分历史遗留及群众关心的问题亟待解决。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任务仍然比较艰巨,全区自然资源资产基础数据仍需完善,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仍需加快。” 李仲开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未来,要通过持续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把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得更加牢固,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守住生态底线,坚持美丽与发展双赢 

  中国发展网: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出了哪些思路,采取了哪些举措?

  李仲开: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富区、绿色惠民道路,着力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绿色是内蒙古的底色和价值,生态是内蒙古的责任和潜力;强调要守住生态底线,坚持美丽与发展双赢;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自治区党委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提出“保护好内蒙古草原、守护好这片绿色,是我们肩负的重大责任”,“以铁的决心、铁腕治理,把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落到实处”,让内蒙古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人民更开心。

  为统筹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自治区成立了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制实施了《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纲要》,在加快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产业结构调整、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举措。

  通过实施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加强环境突出问题治理,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大力培育生态文化,全区生态状况实现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正在逐步构筑起来。

  中国发展网:自治区在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李仲开:多年来,全区持续推进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重点区域植树造林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区每年完成营造林1400万亩以上、草原建设4500万亩以上、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50万亩以上。不断落实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将10.2亿亩可利用草原全部纳入保护范围,实现禁牧休牧4.05亿亩、草畜平衡6.15亿亩。加强呼伦湖、乌粱素海、岱海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实施了湿地恢复、生态补水、环境治理、管护能力建设、农田水利改造等一系列工程。通过综合施策,重点湖泊湿地水质逐步改善、水量逐步增加,流域生态环境逐步趋好。

  目前,全区森林面积、活立木蓄积量实现了“双增长”,由“十一五”末的3.6亿亩、13.6亿立方米,提高到3.73亿亩、14.84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1.03%;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实现了“双减少”,分别减少625万亩和515万亩;草原植被盖度达到44%,比“十一五”末提高7个百分点,已接近上世纪80年代中期最好水平,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坚持源头预防、全过程管控和高效治理 

  中国发展网:内蒙古在治理环境突出问题方面有哪些举措与成效?

  李仲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重大战略任务,坚持源头预防、全过程管控和高效治理。自治区制定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这是全国首个以省级党委、政府名义下发的关于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的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同时,全区全面实施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面,制定出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建立完善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开展“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行动,累计治理矿山地质环境面积约556.5平方公里。

  2016年,全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314天,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比上一年提高5.1个百分点;PM2.5、PM10和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4.6%、12.5%和17.9%,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同比分别下降4.14%和5.22%;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1.5%,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9.9%;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同比分别下降1.89%和2.86%,全区环境状况明显改善。

  中国发展网:内蒙古在绿色发展,推进节能降耗方面有哪些突出成效?

  李仲开: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淘汰落后产能1930余万吨、关停小火电50万千瓦,退出煤炭产能990万吨、钢铁产能346.25万吨、地条钢产能231万吨,累计形成节能量850万吨标准煤。

  全区累计组织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效综合提升、工业余热暖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重点工程项目112个,全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5.7%。严格落实能耗限额标准,开展能效达标对标活动,对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察。

  同时,大力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累计完成改造面积5040万平方米,新建绿色建筑1100余万平方米。推进甩挂运输试点,开通甩挂运输线路20余条,涉及周边7个省区,平均拖挂比达到1:1.8。2016年全区单位GDP能耗为1.02吨标准煤/万元,较2012年下降15.6%,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效益进一步提升。

  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已逐步建立 

  中国发展网: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内蒙古取得了哪些成效?

  李仲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大胆地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要求,全区上下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努力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先于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的意见》,全面启动93项改革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嘱托自治区先行先试的3项改革全面推进,走在全国前列,已出台了《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总体方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并开展了试点工作。

  在空间管制方面,制定了《关于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意见》,开展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和 “多规合一”改革试点,3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旗县编制了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生态红线方面,全区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已基本完成;全面完成林业生态“四条红线”和8.8亿亩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制度,将控制指标分解到盟市、旗县,并纳入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生态补偿方面,出台了《健全生态保护补偿的实施意见》,生态补偿的措施与手段进一步健全。

  国有林区林场改革方面,全面停止大兴安岭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年停伐木材产量151.2万立方米,将内蒙古森工集团改制为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实现了采伐向管护的职能转变。

  中国发展网:内蒙古在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

  李仲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的要求,全区紧紧围绕建设绿色内蒙古,深入开展了“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节能宣传周以及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农村牧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六进”活动等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每年7月第一周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活动周”,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自治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重大举措、主要成效与先进典型,普及资源环境国情、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和培养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

  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取得阶段性成果 

  中国发展网:包头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被列入了第一、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目前这几个示范区建设情况如何?有哪些亮点?

  李仲开:四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积极围绕制度创新先行先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稳步推进。编制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具有全区特色的草原和矿产两种资源,形成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的“内蒙古模式”。在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鄂托克前旗,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乌拉特前旗,包头市昆都仑区、九原区分别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

  二是水权交易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推进鄂尔多斯市与巴彦淖尔市跨盟市水权转让,落实水权交易指标1.15亿立方米。开展了鄂尔多斯市内工农业水权转换,实现转换水量1.3亿立方米。探索实施了鄂尔多斯“拦沙换水”试点工程,每年置换黄河干流用水指标2000万立方米。

  三是农业领域水资源集约利用进一步加强。

  四是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有效开展。包头市、深圳市建立起跨区域碳交易制度体系,包头市首批纳入深包碳交易市场的6家热电联产企业全面完成2016年度碳排放配额履约工作,履约配额1933万吨二氧化碳,交易量达到8908吨二氧化碳,成为全国非试点地区中第一个完成碳排放权交易的地区。

  中国发展网:内蒙古靠近京津冀,如何看待两者在生态环境之间的合作?

  李仲开:内蒙古毗邻京津冀,是京津冀重要水源涵养地和风沙源屏障。内蒙古的空气质量对京津冀地区有着一定的影响。内蒙古要进一步发挥好京津冀地区生态屏障的作用,通过持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生态工程,启动建设一批百万亩规模化林场,围绕京津冀地区努力筑起一道绿色生态屏障;通过积极融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协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促进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同时,内蒙古的生态建设也需要京津冀地区在资金投入、技术力量、产业发展、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

  中国发展网:内蒙古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还有哪些困难与挑战?如何化解?

  李仲开:内蒙古在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挑战。全区自然生态系统整体依然脆弱,中度以上生态脆弱区域占全区总土地面积的62.5%,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大、分布广,治理任务十分繁重。环境突出问题仍然较多,自然保护区和水资源环境保护等工作形势严峻,部分历史遗留及群众关心的问题亟待解决。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任务仍然比较艰巨,全区自然资源资产基础数据仍需完善,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仍需加快。

  在今后工作中,全区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大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决守住生态底线。

  一是实施各项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力争到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3%,草原植被盖度提高到45%以上,湿地面积不低于9000万亩,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沙漠沙地、农田六大生态系统趋于稳定。

  二是加快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全面完成全区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任务,大力开展大气、土壤、水污染治理,力争到2020年各项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先行先试试点示范,如期完成各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目标,力争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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