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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快《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来源: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2020-03-04 09:42:00


    按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切实加快《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的有关要求, 2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环委进行了工作对接,2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听取了有关工作汇报,并研究确定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满军为组长的《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安排立法的相关工作。2月28日发文正式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文字材料组、综合协调组、技术支持组。文字材料组由市生态环境质量控制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立法草案拟定、条款解释、参考材料汇总、情况说明起草等具体工作;综合协调组由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牵头,负责沟通协调、上传下达、组织召开有关会议等具体工作;技术支持组由市局监测标准科牵头,市局大气科、水生态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等单位参与,负责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同时邀请法律顾问,聘请法律、技术专家参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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