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0日)上午,济南市教育局发布《关于部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通报》,通报了15起济南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记者注意到,涉事15位教师均被收缴违纪所得,并给予相应处分,所在学校校长被通报批评。
15起在职教师违纪违规事实和处理意见:
1.山东省实验中学教师梁光胜,2016 年初至 2017 年下半年在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从事有偿补课,并为益友培训学校编写辅导材料获取报酬。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梁光胜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暂缓教师资格注册,取消 2018 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
2.山东省实验中学教师辛同民,2016 年初至 2017 年下半年在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从事有偿补课,并为益友培训学校编写辅导材料获取报酬。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辛同民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暂缓教师资格注册,取消 2018 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
3.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区教师张延平,2017 年初至 2017 年6 月在个人或到学生家中从事有偿补课,2016 年 10 月至 12 月为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编写课时卷和模拟题获取报酬。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张延平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暂缓教师资格注册,取消 2018 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4.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区教师时雅宁,2015 年年底至 2016年暑假在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从事有偿补课。2017 年暑假在其他培训机构从事有偿补课。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时雅宁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暂缓教师资格注册,取消 2018 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5.济南中学教师张建颂,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0 月在卓星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有偿补课。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张建颂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暂缓教师资格注册,取消 2018 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
6.济南中学教师何传彬,中共党员,2015 年底至 2017 年6月在卓星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有偿补课。经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何传彬党内警告处分,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暂缓教师资格注册,取消 2018 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责成济南中学党委免去其初中党支部纪检干事职务。
7.济南第二中学教师张晨生,中共党员,2017 年 6 月至 7月为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修改辅导材料和编写试卷获取报酬。经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张晨生党内警告处分,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暂缓教师资格注册,取消 2018 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8.济南第二中学教师王博宇,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6 月在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从事有偿补课,2017 年 2 月至 2017 年暑假在其他培训机构从事有偿补课。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王博宇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暂缓教师资格注册,取消 2018 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9.济南第二中学教师刘素芝,中共党员,2016 年 1 月至 2016年 3 月为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编写试卷获取报酬,2017 年 3 月至2017 年 5 月在卓星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有偿补课。经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刘素芝党内警告处分,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暂缓教师资格注册,取消 2018 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10.济南第二中学教师黄宇梅,中共党员,2016 年 4 月至 2016年 6 月在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从事有偿补课。经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对黄宇梅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取消 2018 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11.济南第二中学教师申晓然,2016 年 4 月至 2016 年 6 月在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从事有偿补课。经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对申晓然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取消 2018 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12.济南第二中学教师苗永萍,2015 年底至 2016 年 5 月在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从事有偿补课。经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对苗永萍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取消 2018 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13.济南第二中学教师张国华,2016 年暑假在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从事有偿补课。经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张国华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取消 2018 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14.济南第九中学教师苏有峰,2016 年 11 月至 12 月在卓星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有偿补课。经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对苏有峰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取消 2018 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15.济南第九中学教师孙波,中共党员,2016 年 6 月至 2016年 8 月在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从事有偿补课。经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孙波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取消 2018 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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