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七校联考成绩共享 本月12号开始报名

来源:大众网-鲁中网

2018-01-10 10:31:00


音乐类专业计划设置

舞蹈类专业计划设置 

  大众网-鲁中网淄博1月10日讯(记者 许颖超)临近年底,艺考季已经到来。10日,记者从山东师范大学获悉,山东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鲁东大学、烟台大学等七所高校经协商,组建2018年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校考联合考试平台(以下简称七校联考平台),由山东师范大学统一组织专业测试,成绩共享,统一划定合格线。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2日—1月21日(每天9:00—18:00),报名网址:联考学校本科招生报名网址将于1月12日之前公布。2018年1月30日前后通过学校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考试方式:音乐类专业包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个专业,统一按音乐类组织考试,分初选、复试;舞蹈类专业包含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三个专业,统一按舞蹈类组织考试,分初选、复试。音乐类专业和舞蹈类专业,考生不得兼报。

  记者了解到,初选采取网上报名上传视频、集中评审的办法。考生登录联考平台注册报名,按指定要求自行录制视频并完成视频文件上传。初选只进行筛选,成绩不带入复试。按照不超过音乐类(分艺术文、艺术理)、舞蹈类(分男、女)招生计划总数的6倍分别确定参加复试考生资格,2018年1月30日前后通过学校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考试内容要求:

    音乐类考生:根据选定的技能,自选1首曲目录制视频,时间不超过10分钟;录制过程声像同步,不得中断、不得进行剪辑,不得扩音,不得加音效,否则按违规处理。

  舞蹈类考生:自选一个舞蹈剧目录制视频,时间不超过5分钟;录制采用全景定点形式,录制过程不得中断、不得剪辑,否则按违规处理。

  舞蹈、声乐流行唱法可以选用音响伴奏;民族、美声唱法须为钢琴伴奏或清唱;乐器演奏,一律为独奏,不得带任何形式伴奏。

  复试为现场测试。取得复试资格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缴费(公布复试名单时公布网上报名确认时间和网址),并按要求到山东师范大学参加现场测试。音乐类专业复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测试与基础乐科两大部分。专业技能占总成绩85%,基础乐科共占总成绩15%。舞蹈类专业复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测试与笔试两部分。专业技能测试包含基本条件和舞蹈剧目、技能技巧和动作模仿两大部分,占总成绩90%;听音与舞蹈常识测试为集体笔试,占总成绩10%。

  合格线划定:

    按照不超过音乐类(分艺术文、艺术理)、舞蹈类(分男、女)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分别划定音乐类(分艺术文、艺术理)和舞蹈类(分男、女)专业的合格线。各联考高校共享合格成绩,认可符合本校招考要求的全部合格考生成绩。

  七校联考平台2018年艺术类招生信息全部在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及时公布,不委托其他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事宜,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

  本科招生网及咨询电话:

  山东师范大学:www.zsb.sdnu.edu.cn    0531-86182202

  湖南师范大学:zsb.hunnu.edu.cn     0731-88872222

  上海师范大学:ssdzsb.shnu.edu.cn     021-64322695

  青岛大学:zs.qdu.edu.cn    0532-83780001-0009

  青岛科技大学:zs.qust.edu.cn    0532-88957996

  鲁东大学:www.zs.ldu.edu.cn   0535-6672791

  烟台大学:jwc.ytu.edu.cn/zb   0535-690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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