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鲁中晨报3月10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许红 张媛媛)一男子因怀疑水果摊老板卖给自己水果时缺斤短两,便动了报复水果摊老板的歪心思。两个月内,他接连三次“光顾”水果店,但他并不是花钱买,而是偷。
2018年2月底,张店公安分局昌国路派出所接到水果批发店刘老板的报警电话,称自己店铺的多箱苹果被盗。
接到报警后,昌国路派出所联合刑侦八中队立即展开调查。案发地附近的监控清晰地记录了当天凌晨的那一幕:一男子驾驶面包车来到刘老板店铺前,该男子下车后四处张望,确定附近无人后,掀开摊位上的篷布,然后把篷布下的苹果一箱箱搬到了自己的车上,后驾车逃之夭夭。
据刘老板反映,近期店里的苹果不止一次被盗,前两次因损失不大,自己就没有报警。民警根据监控记录的男子的体貌特征,在辖区内展开摸排,并加大了夜间巡逻力度,全力查找犯罪嫌疑人。3月3日凌晨3时许,民警在巡逻至博发水果批发市场时,终于发现了涉案的面包车,于是开始在面包车附近蹲守。随后,面包车的主人出现,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控制。
经查,面包车车主白某,34岁,临沂人,2007年来到淄博摆摊卖水果,因感觉在刘老板店铺批发的苹果不够称,便怀恨在心。2月底的一天凌晨,白某来到水果批发市场进货时发现刘老板的店铺还没有开门,店铺门口的摊位也只是用篷布简单的罩了一下。此时,白某想起了之前批发苹果“吃的亏”,便决定要“拿”几箱苹果来弥补自己的损失。第一次尝到“甜头”后,白某又接连两次来到刘先生的店铺实施盗窃,最终在其第三次作案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张店警方提醒各商户,一定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货物、钱财等,切忌抱着侥幸心理随意放置,让嫌疑人“钻了空子”,造成自身财产损失。此外,一旦遇到财物被盗的情形,要第一时间报警,为破案争取时间,不要因为损失不大或者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念头纵容了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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