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第一“杀手” 5年张店查处酒驾9169起

来源:淄博晚报

2018-05-21 09:27:00


  道路交通伤害已成为15—44岁青壮年人群的主要死因,而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我国,50%以上的交通事故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近年来,张店交警大队严查酒驾违法行为,2013年开始,中心城区酒驾查处力度升级加码,统计数据显示5年来已经查处酒驾数量达9169起。尤其今年以来,张店交警主动出击,重点打击,严查严处醉酒驾驶违法行为,今年1—4月份,共查处醉酒驾驶105起,立案95起,移送起诉81起,并上网追逃嫌疑人5人,已抓获3人,形成严管态势,酒驾、醉驾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2%。调查中,张店交警为驾驶人核算了酒驾成本和后果,提醒驾驶人对交通安全法要有敬畏之心,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不定点设卡 骑摩托车醉驾照样处罚

  针对季节特点和醉驾规律,张店交警及时调整勤务方式,在保证日常巡逻管控的同时,采取定点与不定点、设立卡点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整治行动。5月3日晚,张店交警在华福大道与山泉路路口设立检查点,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20点55分,民警发现一名驾驶人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车上还搭载着一名乘客,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检查。经查,该驾驶人魏某持C1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属于车证不符。而民警在检查中发现魏某满身酒气,涉嫌酒后驾驶。经过检测,魏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77.4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酒驾查处“全天候”半夜醉驾数量多

  警力跟着警情走,张店交警采取机动巡逻与设卡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大力强化对20:00—24:00晚间时段的查处整治力度,强化对辖区娱乐场所周边路段、背街小巷等酒驾醉驾易发、多发路段的警力部署。5月4日0点40分,张店交警在华光路与华光路南六巷路口执勤时,发现赵某某驾驶车号为鲁CQ**5E小型汽车,涉嫌醉酒驾驶,经抽血检测,赵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43.1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心存侥幸 “隔夜酒”未醒查出醉驾

  坚持城区打击整治力度不减,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实行全天候“打击”,坚持做到“三个必查”,即:重点车辆必查、重点时段必查、重点路段必查,确保整治工作高效有序进行。3月19日11点,贾某某驾驶牌号为鲁HQS**2的二轮摩托车行至山泉路淄河大道路口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抽取血样检测,检验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33.3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据了解,贾某某是3月18日晚喝的酒,以为睡一觉就没事了,没想到一查仍是醉驾。4月10日,贾某某被办案民警送至淄博市看守所执行刑事拘留。

  醉驾数值“第一人” 喝成这样也敢上路

  体内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即为醉酒驾驶,而驾驶人周某不仅达到了醉驾标准,更是超出醉驾标准的4倍之多,达到醉驾查处以来的酒精含量的最高值。4月10日晚22点55分,民警在北京路与新村路执勤时,发现驾驶人周某某驾驶的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顺新村路由东向西行驶,在例行检查中,周某某未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并涉嫌醉酒驾驶。经过抽血检测,周某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330.16mg/100ml。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店交警依法对周某某刑事拘留。

  酒驾醉驾的严重后果你知道吗

  提到酒驾的危害时,民警告诉记者,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是会造成触觉能力降低。在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下,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并且容易兴奋,过分地自信;二是会造成判断和操作能力降低驾驶人会对光、声剌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三是饮酒后会造成视觉障碍,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辩色能力下降,驾驶人还往往会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而引发交通事故。同时,还会造成心理失控和疲劳易困。据资料表明,人在微醉状开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因此,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十分严重。

  酒驾前先看看后果和违法成本

  民警还给记者算了算“醉驾”的六项违法成本。一是法律成本。醉酒驾驶涉嫌刑事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除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以外,将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二是经济成本。驾驶人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如果醉驾发生意外导致自身伤亡,即使没有伤及他人,也会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将加重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造成人员死亡的,要承担对死者家属的相关赔偿。三是职场成本。按照规定,党员和国家公务人员出现饮酒驾驶违法行为,除受到交通安全法规处罚外,还将被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受到纪律查处。从事出租车、货车、客运车辆等营运行业的驾驶人,更是面临失业的危险,尤其醉酒驾驶将终身不得从事营运类工作。四是时间成本。酒驾付出的时间成本是巨大的,二次酒驾或醉酒后开车,即使不发生事故也会失去人身自由,面临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或最高6个月拘役的刑事处罚。而发生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五是家庭成本。醉驾违法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家将为其承受巨大的心理负担,特别容易对未成年子女造成阴影。六是社会成本。因酒驾的事故后果影响深远,无数家庭的破碎,致伤后的家庭危害、致残后的家庭危害、死亡后的家庭危害,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张店交警提醒驾驶人,请牢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张店交警将严查酒驾、醉驾不放松,请驾驶员勿存侥幸心理,守法文明出行。

  (晚报记者 冯艳辉 通讯员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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