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拒执犯罪 淄博法院去年来审结41件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6-10 08:31:00


  鲁中网-鲁中晨报6月9日讯(记者 王兴华 通讯员 王琦)8日上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坚决打击拒执犯罪助力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以来全市打击拒执犯罪的情况。自去年以来,淄博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拒执犯罪案件52件,其中23名犯罪分子因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而获刑。

  据介绍,为打击拒执犯罪,全市两级法院从执行程序开始,就严格按照刑法规定,对每一个执行措施都按照拒执罪的标准去采取措施并固定证据,一旦将拒执情形恶劣的被执行人列为打击对象,全力收集、固定被执行人可支配收入、住房、车辆、高消费等情况的相关证据。

  同时,积极开辟刑事自诉立案绿色通道,对于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曾经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执犯罪提出控告,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立案追究的,引导申请执行人依法举证,通过自诉方式追究被执行人的拒执刑事责任,坚持公诉、自诉并重。

  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拒执犯罪案件52起,审结41件,其中公诉案件11件,结案9件;自诉案件41件,结案32件,判处拒执犯罪分子23人。在审结的拒执犯罪案件中,自诉案件占78.05%,对犯罪分子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在依法打击拒执犯罪过程中,对于被告人一审判决前能够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的,一般予以从宽处理。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充分发挥“刑责治赖”的打击作用,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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