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鲁中晨报7月4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杨丽 崔洋)7月3日起,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将按照《张店区关于开展城区交通秩序和市容秩序治理的通告》要求,加大对乱停乱放车辆的严查严处力度。记者了解到,张店交警针对部分乱停车现象严重的路段,设立了21处违停抓拍点,违反禁令标志将面临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目前,随着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意识的提高,张店城区主干道路违法停车大量减少,但在其他部分路段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仍很严重。根据《通告》要求,针对当前车辆乱停乱放的现状,张店交警已对全区车辆乱停乱放路段进行了摸排,梳理出了64处重点路段,在前期12条严管路段的基础上扩大对全区整个路段的违法停车的查处力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一定要按照施划泊位有序停放,这不仅体现了市民的文明素质,同时也避免因随意停放车辆被交警部门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停放的,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非机动车未在规定地点停放的,可以处10元罚款。《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的,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同时,张店交警针对部分乱停车现象严重的路段,设立了21处违停禁令标志,违反禁令标志将面临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在此,张店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21处违停抓拍点具体位置
1、张田路与三赢路路口
2、张田路与三赢路路口南100米处
3、张田路与张柳路路口
4、张田路城北劳务市场西门
5、火车站广场机动车西上口
6、华光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南30米处西侧
7、华光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南30米处东侧
8、华光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南300米处西侧
9、华光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南300米处东侧
10、人民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北30米处西侧
11、人民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北30米处东侧
12、人民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南30米处西侧
13、人民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南30米处东侧
14、共青团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北300米处西侧
15、共青团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北300米处东侧
16、共青团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北30米处西侧
17、共青团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北30米处东侧
18、共青团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南30米处西侧
19、共青团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南30米处东侧
20、商场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北100米西侧
21、商场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北100米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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