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检察院依法对徐连新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7-03 17:19:00


  鲁中网-鲁中晨报7月3日讯(记者 张琦)3日,记者从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获悉,2018年7月2日,威海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徐连新(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连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徐连新,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8年,徐连新利用担任威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威海工业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威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责任。2011年4月,被告人徐连新在担任威海工业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未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管理程序,擅自将某公司国有资产无偿转让给个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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