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8日起发放企退人员调增养老金 涉及33.4万人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8-10 08:19:00


  鲁中网-鲁中晨报8月9日讯(记者 赵志斌 王莉莉 通讯员 焦玉姣 陈振海) 今天,记者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淄博市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提前完成。按照省文件要求,淄博市积极筹措资金,仅用十余个工作日便提前完成了全市33.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工作,8月8日开始发放企业退休人员调增的养老金。

  今年淄博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范围是:2017年12月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办法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50元;挂钩调整为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1.7%。

  另外,今年继续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但办法与往年不同,即将本人缴费年限进行分段: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8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1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4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7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在此基础上,今年继续向70岁以上高龄人员倾斜: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其中,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再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享受退休人员调整办法之后再增加25元。

  据了解,此次是淄博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4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加150元,预计全年增加基金支出6.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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