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鲁中晨报9月20日讯(记者 王镇 通讯员 董春鸽 董雯)9月20日上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统一销毁非法枪爆物品活动,对全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收缴的近500件非法枪爆物品进行集中统一展示和销毁。
全国公安机关集中统一销毁非法枪爆物品活动淄博现场暨新闻发布会。
活动现场。
淄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调研员宁治坤讲话。
近500件非法枪爆物品进行集中统一销毁
上午10时许,在位于山钢集团永锋公司厂区的活动现场,展示着近500件非法枪爆物品——包括气枪、仿真枪、猎枪、弓弩等在内的241支非法枪爆物品以及237把管制器具。活动开始后,民警和工作人员将枪支等一一进行拆解后,运输至高炉进行熔化销毁。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下,通过宣传发动、排查摸底、清查收缴、打击整治、防范管理等措施,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收缴各类非法枪支和管制器具近500件,取得了阶段性战果。
管好枪爆等危险物品事关国家安全,事关社会安定,事关人民安宁。为此,市公安局治安部门集中销毁收缴的各类非法枪支及管制器具,从而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查禁收缴枪爆等危险物品重要性的认识,表明公安机关铲除危害社会治安祸患的坚定决心,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营造强大的斗争声势和舆论氛围,不断把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引向深入。
民警将枪爆物品装进运输工具,集中进行销毁。
集中销毁枪爆物品。
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最高获2万元奖励
记者采访了解到,根据《山东省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市民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最高可获20000元奖励。
举报人举报的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以下标准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根据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500 克或者黑火药1000 克、烟火剂3000 克,雷管10 枚,导火索、导爆索20 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 枚以上的,奖励1000元至20000 元;
根据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气枪1 支,军用子弹10 发、民用子弹50 发以上的,奖励1000元至20000 元;
根据举报线索,收缴仿真枪10 支以上的,奖励1000元至10000 元;
根据举报线索,查破涉枪涉爆重大案件或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窝点的,给予1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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