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一家烧鸡店3批次产品不合格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11-29 08:53:00


  鲁中网-鲁中晨报11月28日讯(记者 王兴华) 近日,周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了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16类食品的15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1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据了解,部分不合格产品为:在周村金钊百货商店抽检的一批次老窖原浆酒,标签未标示“过量饮酒有害健康”警示语,标准规定应符合GB7718-2011、GB2757-2012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周村崔俊霞烧鸡店抽检的一批次烧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检出值0.24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在周村德旺福百货机场路店抽检的一批次黄瓜,氟虫腈的检出值0.05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在周村原下河崔烧鸡店,3批次食品存在问题,抽检的一批次烧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检出值0.726g/kg,抽检的一批次酱鸡爪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检出值2.84g/kg,抽检的一批次豆腐页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检出值3.29g/kg,上述几种物质按照标准规定均为不得添加。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周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停售等相关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将不合格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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