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交警大队查纠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12-20 10:10:00


  鲁中网—鲁中晨报12月19日讯(记者 贾亮 王莉莉 通讯员 张跃峰 吴柯颖)高青交警大队3天查处7起酒驾,其中3起醉酒驾驶,4起酒后驾驶。

   12月16日下午,高青交警在执勤时,一辆红色汽车突然掉头,民警立即上前了解情况。当驾驶员停车打开车窗接受检查时,民警闻到车上有很大酒味,遂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员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0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经进一步调查,该驾驶员还属于无证驾驶。据驾驶人王某交代,他一直没有驾驶证,都是妻子负责开车。当天他在外地喝了酒,由妻子开车将他拉回高青县。在路上,王某抱怨妻子走错了路,两人为此发生争吵,妻子生气下车。没有驾驶证且喝了酒的王某,便赌气自己驾车。没想到,刚开出几百米就遇到了交警。

  12月18日下午,高青交警设岗查纠交通违法行为。一辆载人摩托车引起民警注意,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驾驶员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据李某介绍,摩托车上带的是自己的朋友,俩人刚从饭店喝完酒,“仗义”的李某便骑摩托车带着朋友,要将其送回附近的村子。据悉,血液内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将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面临1-6个月的拘役。

    如果您有好的新闻线索欢迎拨打鲁中网新闻热线0533-5355377,或关注鲁中网小鲁哥微信公众平台(lznewscn)发送。线索奖由硅元瓷器赞助,最低50元,上不封顶!硅元瓷器,“第一国窑”,走进中南海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