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鲁中晨报12月28日讯(记者 马冠群 通讯员 王甜 翟宁)刚生了孩子就有人打电话推销早教课,车险快要到期就有人电话联系……这些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到底从哪里泄露的?日前,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就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5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5名被告人均被判刑并处罚金。
根据淄博检察消息,陈龙(化名)是山东省临沂市某交警队招聘的一名辅警,平时负责查车、交通疏导等,有时交警工作忙了也会到违章处理大厅帮助处理违章、查询车辆情况等。可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却使他走上人生的岔路,失去工作也失去了人身自由。
2017年9月,陈龙想买二手车,进了一个群,看到群里有帮人查车辆档案信息的业务,有人问需不需查?能不能查?后来问的人多了,陈龙慢慢动了心思,干辅警工资低,就想通过卖公民个人车辆信息赚点钱。
按规定,辅警不得查询与案件无关的信息,也没有权限从公安网上查询车辆信息。陈龙就趁民警不在的时候,偷偷用民警的数字证书登录车辆查询平台,查询车主姓名、电话、住址、车辆品牌、型号、类型、出厂日期、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码、保险等车辆档案信息,提供车辆是否有抵押、是否是套牌车或盗抢车辆信息,“客户”多数是需要车辆信息的买卖中介、车行、车辆抵押、小额贷款公司等。
当年10月,淄博市公安局民警发现,几个网民在网上售卖车辆信息,包括车档信息、盗抢记录、车辆轨迹等,涉及全国多个省份、人员众多,每条信息以30元-40元的价格用微信出售给他人,并通过微信招募代理发展下线拓展业务,以此牟利,其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经立案侦查,陈龙等5名涉案嫌疑人相继落网。2017年9月至10月,陈龙应中介张涛(化名)、做车辆抵押生意的孙滨(化名)的购买需求,利用其从事辅警的职务便利,违规使用民警的数字证书查询机动车辆档案信息,以每条30元出售给张涛560条,以每条30元、35元、4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孙滨1100条,非法获利47500元。张涛、孙滨再将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通过网络加价转售给下家客户赚取差价,分别获利4000元、10000元。
今年7月,淄川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陈龙、张涛等5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后,5名被告人均被判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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