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小票细核对 不少地方易“埋雷”

来源:鲁中晨报-鲁中网

2019-03-15 09:11:00


  对于大多数消费者来说,超市打折促销是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然而,作为消费者,你有没有遇到超市打折促销时的消费陷阱?记者从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有的超市存在重复收费、商品价格标签与购物小票不符、缺斤少两等问题。

  促销价与结算价不一

  刘先生近日在某超市购物,共消费109.4元,刘先生注意到有两件商品是促销价,但付款后刘先生却发现促销商品并未按照促销价格销售,最后超市共计多收了26元。带着疑惑,刘先生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消保委立即进行核实,经核实,该商品属于促销商品,目前促销期已过,但工作人员未及时更换标价牌,导致扫码费用出现差错。经调解,超市将多收取的费用退还给刘先生,双方达成谅解,超市表示将加强监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扫码错误多收费

  近日,张先生前往某商场超市购买海鲜,称重后标签价格为9.9元,但商家实际收取其12.1元,张先生向商场、超市反映未果,无奈之下拨打了投诉电话。接到投诉后,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消保委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由于超市员工工作疏忽,扫码错误,导致实际收取费用与标签不符,经调解,超市赔偿张先生300元。

   缺斤少两起纠纷

  近日,孙先生在某超市购买某品牌巧克力饼(204克)及椰蓉球(266克),回家后孙先生自行称重时发现均缺少30克,孙先生认为超市欺骗消费者。接到投诉后,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消保委立即进行核实,经核实,超市该品牌柜台临时更换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因为业务不熟,忘记“去皮”(去掉塑料包装的重量),导致“称重”错误。经调解,被诉方同意为孙先生退货,同时赔偿孙先生400元。

  提醒:注意拍照保存证据

  如果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遇到重复收费、商品价格标签与购物小票不符以及缺斤少两等问题,一定要注意收集、保留好证据,必要时可以将超市的相关促销海报、小广告及上柜商品的标价牌等进行拍照取证,如果超市不能举证证明自己非故意行为,就涉嫌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算。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韩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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