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长期非法占据他人住宅 桓台县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05-08 08:21:00


  鲁中网·海报新闻5月7日讯(记者 张艳 见习记者 赵烜艺)5月7日上午,桓台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王某,在桓台县周家镇太平村的房屋依法采取强制搬迁措施,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王某的父亲生前在桓台县周家镇太平村有一处住宅。2005年6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王某因住宅继承问题发生纠纷,经桓台县法院及淄博市中院两审裁决,王某因未履行养老义务而丧失房屋继承权。 

  判决生效后,因王某一直占据该处宅院,2006年12月19日,申请执行人将王某以侵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判王某从上述住宅迁出,并将住宅交付申请执行人。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在2015年9月6日的太平村旧村改造中,将上述住宅置换为太平村5号楼1单元904室房屋。2015年9月29日,通过法院执行,将房屋交付给原告。 

  自2015年10月后,王某又自行进入并占用904室,与申请执行人再次产生纠纷。2018年8月6日,申请执行人再次将王某起诉至法院。经桓台县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应从涉案房屋中迁出。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未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桓台县法院于2019年1月3日依法张贴迁出公告后,被执行人王某仍然拒绝迁出,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5月7日上午8时30分,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来到桓台县周家镇太平村5号楼1单元904室,在现场拉起警戒线,被执行人王某的女儿拒不开门。执行人员强制打开房门,带搬家公司人员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王某女儿情绪激动,出现反抗行为。后经工作人员劝说,情绪逐渐稳定,选择配合。最终由专业开锁人员将房屋锁芯进行更换,新锁钥匙归申请执行人所有,法院工作人员向其正式交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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