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警方破获两起非法经营成品油违法犯罪案件 抓获3名嫌疑人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05-20 17:59:00


王某贩卖非法成品油所用车辆。

王某存储非法成品油的油桶。

  鲁中网·海报新闻5月20日讯(记者 李庆宇 通讯员 高文真)今天记者从高青县公安局获悉,该局成功破获两起非法经营成品油案件,涉案价值33万余元。 

  5月13日,高青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内某办公楼下有人正在用私家车上的油桶给另外一辆私家车加油。值班民警赶至现场,当场查获嫌疑人王某,收缴汽油100余升、汽油桶15个。 

  经讯问,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称自家有地磅,每次有拉油车经过,许多司机就会主动用汽油来抵过磅费用。汽油存储多了,王某就产生了卖汽油赚钱的想法。王某改装汽车后,一次可以装载300升左右汽油。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很多私家车车主便主动联系王某加油。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13日,王某以每升低于市场价两元左右的价格,多次运成品油至县城内四处销售,车主通过微信转账或者扫二维码的方式为其转账,金额累计高达20余万元。 

刘某购买的非法加油机。

存储非法成品油的油罐。

  5月17日,该案件被移送至高青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王某非法经营案”进行侦查。办案民警随即对涉案物品进行扣押,并委托淄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所对油品进行检验。 

  通过讯问,民警了解到,王某经常在居民区的路边甚至是居民区内为车主加油。若有人近距离打电话或者吸烟,就很容易引发爆燃,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王某深深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可能带来的后果之后,悔恨不已。 

  据了解,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5月18日,王某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月21日,高青县公安局高城派出所接到群众匿名电话举报称,嫌疑人刘某峰伙同其妻子冯某翠未经许可,在位于高城镇台湾工业园东南角的一停车场内,购进并安装油罐、加油机,非法进行汽油销售活动。4个月的时间里,二人非法经营数额达13万余元。4月19日,嫌疑人冯某翠已被取保候审。5月16日,刘某峰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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