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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健康委领导接诉问题办理情况公布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0-12-14 09:02:21


  近日,淄博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发布《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话问题办理情况》,就12月2日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肖洪涛现场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的问题给出了回复。

  桓台县市民反映,其与桓台县人民医院存在医疗纠纷,通过法院生效裁判后,院方仍不承认医疗损害的事实;认为医院对离休干部医疗报销不到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重症科主任张某在调查医疗纠纷时作伪证、不负责任,主治医生书写病历不完整,要求处理。

  市卫生健康委反馈:经查:(一)鉴于民事判决,桓台县医院已按要求执行到位,给予陈某5万元补偿,陈某与该院的纠纷已告终结。(二)桓台县医院严格按照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桓政发〔2011〕27号)文件要求,对离休干部进行医疗报销,不存在报销不到位和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问题。(三)其反映的“重症科主任张某在调查医疗纠纷时作伪证、不负责任”等问题,鉴于法院已对该案作出民事判决,行政机关不再受理相关诉求。

  临淄区市民反映,其父亲因车祸骨折在临淄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手术方案不完善导致二次手术,认为院方存在责任,要求协调解决。

  市卫生健康委反馈:经查,来电人父亲刘某忠于2020年8月13日下午6点36分因车祸致全身多处损伤,入临淄区人民医院治疗。医院根据其病情状况,分别于2020年8月13日、8月27日、9月14日分次实施手术,患者恢复情况良好,并曾致电主治医师表示感谢。患者儿子于2020年10月12日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对2020年9月14日行右侧胫骨内固定术不认可,并要求免除手术费用。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告知其合法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并积极协调医患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现患者儿子仍对2020年9月14日行右侧胫骨内固定术表示不理解,要求免除二次手术费用,同时索要精神赔偿共12万元左右。因涉及医疗争议处理,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目前双方正在调解。建议依法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待明确责任后再行协商解决,或通过诉讼解决此纠纷。

  张店区市民反映,中心城区医疗资源是否充足,是否向西部城区倾斜;淄博市中心医院的儿科门诊全部在西院区,影响东城居民就医,要求处理。

  市卫生健康委反馈:经调查,淄博市中心城区在原有医疗资源的基础上,先后建成开诊了淄博市中心医院西院区(一期),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新院,目前的医疗资源较之前有了较大的改善和提高。下一步,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将大力推进淄博市中心医院西院区(二期)的建设,届时,医疗资源的配置将更加完善。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健康委通盘考虑医疗资源配置实际情况,根据淄博市中心医院发展及社会需求,统一规划建设了淄博市中心医院西院区,在报市政府及市卫生健康委批准同意后,将儿科及其他部分科室搬迁至西院区,旨在为全市人民提供更高效、优质、舒适、温馨的医疗服务。目前淄博市中心医院东院区保留新生儿病房,市妇幼保健院继续保留儿科门诊及病区以满足东部城区儿科就诊需求。以上情况,已多次通过官方网站、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方式告知市民,下一步医院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方便市民就医。同时为了方便患者就诊,淄博市中心医院开通了东西院区的通勤班车。与来电人沟通解释,其表示理解,同时建议更好地平衡东西两院区医疗资源。

  张店区市民反映,淄博市妇幼保健院为孕妇产检时开具两次四维彩超检查,每次收费360元,要求告知市妇幼保健院做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侵害就诊者利益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反馈:经调查,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开展胎儿系统筛查(四维超声检查)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医师协会《超声产前诊断技术规范》及《中国产科超声检查指南》要求进行。市卫生健康委已要求该院所有接诊医师向就诊人员详细解释四维彩超复查的必要性,本着自愿选择的原则进行检查。

  张店区市民反映,其家属因肾结石到淄博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就诊,从8点左右开始检查,到中午才得到治疗,认为院方医生无视患者疼痛,等待时间过长不合理,要求加强医院管理。

  市卫生健康委反馈:经调查,患者韩女士,因腹痛、恶心、呕吐1小时于2020年11月29日早8点15分左右到达淄博市中心医院东院区急诊科。分诊护士询问病情并测量生命体征,为急诊病情分级中的四级患者,当时患者前面还有胸痛患者正在接受诊疗。分诊护士告知患者,接诊医生正在处理危重患者,需稍等,随后引导患者办卡,至内科诊室候诊。9点10分左右护士巡视内科诊室,发现患者自行离开。接诉后,院方工作人员电话与家属王先生取得联系,向其解释了接诊流程,王先生对解释表示接受和满意。

  张店区市民反映,其为残疾人,行动不便,到淄博市中心医院、张店区医院等医院看病就医时,医院禁止入院停放三轮车,造成不便,建议在张店区各医院设置距离门诊部较近的残疾人停车区域。

  市卫生健康委反馈:经研究,即日起要求淄博市各级卫生医疗单位在“看病不求人 患者少跑腿”专项活动中,切实落实对特殊人群的优先服务措施,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群来医疗单位就诊提供方便,允许其使用的代步三轮车等交通工具进院就诊,允许其在不影响通行的前提下在门诊楼前就近停车,方便诊疗;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在门诊楼前适度建立残疾人代步工具停放点,妥善解决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看病就医不便的问题。目前淄博市第一医院保卫科开会通知所有保安人员协助残疾人停车;淄博市妇幼保健院设置有无障碍停车区,均允许残疾人停放三轮车以及其他特殊代步工具,并摆放有标示牌。

  张店区市民反映,淄博市中心医院西院区体检中心早餐大厅内没有提供洗手液等清洁用品,认为不符合基本的卫生和防疫要求,建议配备。

  市卫生健康委反馈:淄博市中心医院西院区体检中心立即到现场进行查看及整改,当日下午配备了洗手液、餐巾纸等物品。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感要求,做好相应防护物资及措施的落实,在餐厅用餐期间保持一米距离,做好餐具物资的消毒及洗消物资的充分供应。该院体检中心于12月3日致电来电人,对餐厅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给予解释,来电人表示理解并满意。

  张店区市民反映,淄博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使用机器自助挂号,因其不会使用,周边也无医务人员指导,导致长时间挂不上号无法就医,建议增设人工挂号、安排人员指导自助挂号。

  市卫生健康委反馈:淄博市妇幼保健院自新、老院区并行运营后,因工作人员紧张,门诊二楼收费处不再安排工作人员收费办卡。为方便病人在无工作人员指导的情况下进行自助机挂号,已在自助机上贴有详细的操作步骤。病人及家属未注意到自助机上的操作步骤及提示牌,加之无人指导操作,非常着急,后在保洁人员帮助下顺利挂号看病。该院接到投诉件以后,医院门诊部、护理部相关人员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当日即增加导医指导患者挂号,确保患者方便就医。在病人就诊高峰期增加护理人员,并要求在岗护士勤巡视及时给予病人帮助。患者来院就诊时由一楼导医人员指导帮助挂号,并引导至二楼看病。与来电人进行了电话沟通解释,为给来电人带来的就医不便表示诚挚歉意并告知整改措施,其表示理解。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赵志斌 刘文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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