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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启动“无证明城市”建设 预计9月底前基本建成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

2021-02-20 15:25:55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2月20日讯(记者 张琦)为深入推进“减证便民”,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近日,淄博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淄博市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记者了解到,9月底前,淄博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保留的全部证明事项无需群众提交,基本建成“无证明城市”。

  《实施方案》所称“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等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其他机构出具的、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有关材料。“无证明”不等于“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是指市域范围内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在办理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时,无需申请人再到本市相关单位开具证明,而是通过直接取消、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证明免提交。

  《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3月底前,完成各级各部门证明事项的梳理工作;6月底前,完成“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开发,多渠道推进“无证明”办理试运行;9月底前,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保留的全部证明事项无需群众提交,基本建成“无证明城市”。

  《实施方案》要求,建设“无证明城市”要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切实解决证明材料过多过滥和“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突出问题。凡是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以企业和群众不用提交证明材料为导向,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办事过程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实行市、区县统一部署、同步推进,上下联动。注重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信用体系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的衔接,充分发挥叠加效应,形成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围绕流程再造持续减证明、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优化服务措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革成果要让企业和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得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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