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作报告
魏玉民作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现场
鲁中网-大众网淄博1月18日讯(记者 王镇)1月18日,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作《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和高检院、省检察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1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2人,其中大案139人。
魏玉民在报告中提到,2017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紧贴中心服务发展,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和转型发展的重要性,紧紧扭住服务优质项目建设不动摇,深入全市重大项目开展同步预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万余次;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保护,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143人;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监督纠正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事项195件。
2017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政治责任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故意杀人、“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84人、提起公诉3708人。加强宽缓刑事政策的适用,对构成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25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真诚悔罪的决定不起诉119人,促进矫正犯罪、修复社会关系。
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民生检察理念,围绕保障群众财产安全,持续开展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专项工作,起诉集资诈骗等犯罪65人。围绕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持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围绕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法查办惠农扶贫等领域职务犯罪58人。围绕提升司法亲和力,积极为生活陷入困境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58.5万元,通过依法支持起诉帮助73位农民工讨回工资90余万元。
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方面,市人民检察院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1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2人,其中大案139人。依法查办了菏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王永江(副厅级)等要案9人,提起公诉的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郑玉焯、济南市政协原副秘书长田庄分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务犯罪预防方面,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专业化预防与社会化预防相结合,向发案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1件,向党委政府提交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10份,与12个单位新建预防协作机制,设立62个预防工作站,聘任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2946名,组织特色预防活动104次,联合邮政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积极组织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将廉政文化送进千家万户,有力促进了惩防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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