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执法拒不配合 人脸识别系统一扫一目了然

来源:淄博晚报

2018-05-18 13:05:00


  晚报讯 (记者冯艳辉 通讯员吴小墨)交警在夜查行动中救助一名撞桥墩受伤的摩托车驾驶员,事后竟发现驾驶人是酒驾,驾驶人拒不配合,不说自己的身份信息。昨天记者从周村交警大队获悉,经过公安交警部门的“神器”——人脸识别系统分析比对,最终确认驾驶人身份并对其多项交通违法合并处罚。

  5月9日晚,周村交警大队联勤机动队开展集中夜查行动,一辆摩托车由西向北行驶至新建西路与西外环路口执勤点时,撞到正在施工的路面桥墩上,驾驶员受伤。民警发现这一事故后立即上前救援,在施救摩托车驾驶员的过程中,闻到该驾驶员身上有酒气,驾驶员未带头盔且该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在等待救助过程中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值为44mg/100ml,该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

  民警在询问受伤情况、驾驶人基本信息时,摩托车驾驶员拒不配合,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后拒不上车,要求救护车马上离开。救护车离开后,民警看到驾驶人疼的面部表情扭曲,遂驾驶警车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在急诊室摩托车驾驶员仍然拒绝透露个人信息,民警怀疑该驾驶员可能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经人脸识别系统分析出该摩托车驾驶人杨某,邹平人,且持有C1证,无其他违法信息。民警依法对杨某的二轮摩托车扣留。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杨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被罚款200元,记12分;因上道路行驶的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被罚款200元,记12分;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未戴头盔被处以合并罚款100元,记3分。昨天,杨某赶到周村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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