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鲁中晨报6月25日讯(记者 王镇 见习记者 李庆宇)6月23日,淄博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布《市级高层次人才安居房房源筹集公告》(以下称公告),该单位以长期租赁方式向社会公开筹集20套房源,用于市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居住,租金标准将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据了解,此次房源筹集数量为:建筑面积100-150平方米的住房10套,建筑面积150-200平方米的住房10套。房源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中心城区(张店区、高新区)范围内2007年之后建成的成套住宅,房屋产权清晰,无债权债务纠纷;单套建筑面积100-200平方米,中等以上装修,具备供水、供电、供暖、燃气、宽带等基本使用功能并配备床、桌椅、电视、空调等必要的家具家电,达到拎包入住标准(具体要求及标准见表格);现住房可确保在2018年7月底前腾空,租赁期在3年以上(含3年);房源所在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含三星级)。
公告明确了房源筹集的程序,意向房源提供者可持相关资料,在6月25日-7月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到张店区人民西路30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5楼511房间进行申报登记,通过受理初审、复核验收等程序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房源,市住房保障中心与产权人、共有人签订《租赁协议》。
费用支付方面,房屋租金标准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按《租赁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房屋产权人支付租金,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房屋物业管理费原则上由房屋产权人承担,也可由产权人与承租人协商确定;水电暖等费用由房屋实际使用人承担。
淄博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分配科咨询电话:2174252。
■ 申报登记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 经房屋产权人及共有人填写的《淄博市市级高层次人才安居房房源申报登记表》 ;
2.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
3.房屋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房屋产权人及共有人为非自然人的,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及介绍信(委托书)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资料请携带原件备查。申报登记时原则上要求房屋产权人及共有人本人参加。本人因故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参加,被委托人需持有产权人及共有人的委托授权书。
高层次人才安居房房源室内家具家电等物品配备要求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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