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网络“水军”黑恶势力也要被严打 市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最高奖2万元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7-02 06:41:00


  鲁中网-鲁中晨报7月1日讯(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胡云雷)目前,淄博警方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天,淄博市公安局对外公布了此次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举报方式和奖励办法。记者了解到,举报黑恶霸痞违法犯罪最高可以获得2万元的奖励,市民可以电话举报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和邮件举报。

  据介绍,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有十一项,其中包括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等。

  记者了解到,此次也把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列入了打击范围。

  据介绍,对于举报人举报的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霸痞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

  淄博市公安机关举报方式:淄博市“打黑办”举报电话:0533-2189281、9600110;邮寄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南京路56号淄博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电子邮箱:zbdhce@163.com;市民也可以通过“淄博警方”微信公众号,打开微服务“微举报”进行线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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