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司法责任制改革基本完成 146项职权直接授予检察官行使

来源:淄博新闻网

2018-06-30 11:09:00


  淄博新闻网讯 (记者沙红翠 通讯员巨荣俊)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的报告。作为全省首批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单位,我市司法责任制改革基本完成。按照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将普通刑事案件批捕权等146项职权直接授予检察官行使,改变了沿用多年的“三级审批制”检察权运行机制,突出了检察官的主体地位。

  据了解,2014年4月被确定全省首批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单位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全面完成人员分类到岗工作、率先全面推行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司法责任制改革基本完成,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持续提升。

  作为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体现,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五个到位”,使检察官成为司法办案、司法责任的双重主体,构建起检察权运行新机制。据了解,为充分放权到位,全市检察机关将普通刑事案件批捕权等146项职权直接授予检察官行使,改变了沿用多年的“三级审批制”检察权运行机制,突出了检察官的主体地位。检察官在办案权限内拥有直接布置任务、直接调度办案资源、直接掌控案件进程、直接决定处理意见的“四个直接”权力,对决定事项独立负责,85%的批捕案件、75%的起诉案件均由其独立作出处理决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审批案件数同比下降42%,提交检委会审议案件数减少20%。

  记者从报告中获悉,为让检察官真正履行办案职责,我市坚持“固定+随机”做法,固定设置办案组织,实行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固定的新型办案组织形式;随即组建办案组织,针对党委政府关注、社会及媒体关切的案件,从全市范围内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临时办案组,确保及时有效打击犯罪。我市还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创并应用“双盘+精准”自动分案机制,实现了案件面向全体检察官网上自动分配和每名检察官办案数量、案件难易程度上的均衡。

  据了解,我市制定了《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暂行办法》,将联席会议打造成了业务探讨、疑难复杂案件会商、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法律法规常态化学习和部门间交流学习“五大平台”,全市检察机关共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2415次,为承办检察官提供咨询意见2879个,帮助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及时、正确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统一了毒品犯罪等类案的法律适用标准,促进检察官正确履职。

    如果您有好的新闻线索欢迎拨打鲁中网新闻热线0533-5355377,或关注鲁中网小鲁哥微信公众平台(lznewscn)发送。线索奖由硅元瓷器赞助,最低50元,上不封顶!硅元瓷器,“第一国窑”,走进中南海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