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鲁中晨报11月24日讯(记者 伊巍)快递柜为市民收取快递提供了很大的方便,然而却也让不少市民烦恼不已。近期,不少市民反映,本想拒收的快递却擅自被快递柜“签收”。
作为网购一族,张店的高女士日常喜好就是在网上“买买买”。“双11”期间,高女士网购了不少日用品。然而其中两件却迟迟收不到货,高女士在与卖家协商后,卖家表示高女士可拒收快递。得到卖家这样的答复后,高女士又从别的店铺购买了相同的物品。然而,几天后,本应该被拒收的快递却被快递柜“签收”。气愤之下高女士找到卖家,卖家却表示,快递员给她打电话取快递时,她应该拒收。因为已经收件,高女士只能把东西再寄回去。“快递员根本就没给我打电话,我收到取件码去取件时才发现是本该拒收的快递。”高女士无奈地说,因为“双11”买了不少东西,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刚刚收到的货物是拒收的快递。
近日,不少市民表示都遭遇了与高女士类似的情况。“有个快递员还不错,我知道他的电话,给他打了电话告诉他拒收,他又回来取的,但有些快递员却说,东西已经被取出,不能作为拒签件。”宋先生说,如今快递员很少会打电话通知快件到了,往往是看到短息的取件码,才知道有快递到了。采访中,大部分网购一族表示,自从有了快递柜之后,方便了很多,但因为快递员几乎不打电话,拒签快递成为大问题。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多名快递员。对于快递直接放进快递柜一事,他们也有苦难言。“‘双11’期间快递太多,很多时候打电话联系不到收件人,所以就直接放到快递柜,并以短信的形式告知收件人。”快递员小张说,并不是快递放进快递柜他们就不管了,他们每天都会查看是否有连续两天未取的快递,如果有,会再次告知收件人。
山东圣德律师事务所的邹明卿律师表示,如果快递员擅自将快件放进快递柜,那么不能视为收件人验收完毕,因此,如果收件人实际取件后发现物品损坏,仍然有权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如此一来,快递员可能要承担责任。建议快递员还是要规范送件签收程序,降低责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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