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法院司法建议数量获得全省基层法院第一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9-03-01 09:22:00


  鲁中网-鲁中晨报2月27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李山山 赵新鑫)近日,山东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第五届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评选活动,在评选出的50份优秀司法建议中,高青法院入选4份,其中1份荣获二等奖,2份荣获三等奖,1份荣获优秀奖,入选司法建议数量获得全省基层法院第一的佳绩。 

  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重要方式。近年来,高青法院把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作为主动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通过有分析、有对策的高质量司法建议,切实有效地帮助有关部门单位发现管理中的问题和不足,促进公共管理水平得以提升,充分发挥了司法建议工作促进社会治理、强化司法功能的作用, 

  高青法院在“僵尸企业”处置过程中发现,企业困境的出现,并非一朝一夕而形成,当企业产品销路不畅、债权难以收回、债务难以偿还、资金链断裂、职工利益难以保障乃至停工停产之时,往往会产生很多负面的社会影响。为此,该院向高青县委县政府提出《关于构建“僵尸企业”风险预警机制的司法建议》,建议设立跨部门的企业风险预警工作机构,健全企业风险预警运行机制。建议提出后,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不到两个月,高青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有关县领导为副组长,多家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僵尸企业”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决定全县“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该小组成立后,为稳妥处置“僵尸企业”,防范和化解困境企业经营风险、资金链及担保链风险,促进“僵尸企业”重整重组和全县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高青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高青法院在辖区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积极打造破产审判处置“僵尸企业”的“高青模式”,被列入2018年度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先进基层经验。 

  在金融审判工作中,根据金融借款合同案件要素与审理要点相对集中的特点,该院制作了含有30个条目内容的起诉要素一览表,建议金融机构在立案阶段填写一并提交,庭审时重点围绕有争议的要素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简化了庭审程序,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 

  在破产审判工作中,该院发现因个别破产企业无力缴纳社保费滞纳金,致使破产企业职工不能及时办理失业或退休手续。高青县委、县政府收到该院司法建议书后,经积极协调,社保部门同意对相关企业500余名职工减免社保费滞纳金,使破产企业职工能及时办理失业或退休手续,保证了职工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 

  新春伊始,全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的召开,吹响了“工作落实年”的冲锋号。在下一步工作中,高青法院将以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加快推进产业兴县、新型工业强县建设,为实现全县转型跨越、走向前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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