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鲁中晨报3月20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杨丽 毕文卿)都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有人却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后,不但不吸取教训,反而办个假证继续驾车上路。3月19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查处一起因醉驾吊销驾驶证,又持假证上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9时15分许,张店交警大队铁骑队民警联合支队联勤机动队,在世纪路与和平路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过往车辆检查时,发现一辆车号为鲁C2***3的本田轿车的驾驶人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有异样,怎么看都觉得“不对劲”,有伪造嫌疑,执勤民警随即将该驾驶人带至张店交警大队进行了进一步核查。
原来,早在2018年12月份,孙某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张店交警大队九中队查扣,驾驶证被吊销。2019年3月14日,孙某因为危险驾驶罪被张店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的处罚。3月19日上午,孙某在张店区人民法院交完保释金拿判决书后,准备驾车去往淄川区司法所报到。结果车刚开出一个路口,孙某便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民警当场查扣。
据孙某交代,其机动车驾驶证因为醉酒驾驶被吊销后,无证出行怕被查,今年2月中旬,他在淄川某商场的公共厕所墙上看到了做假证的小广告,于是便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对方,并加了QQ,告诉对方直接想做一个驾驶证。在发给对方一张照片和二百元红包后,过了三四天,孙某就收到了一本驾驶人名为“尹某魁”的驾驶证。假证到手后,孙某心理莫名有了份“底气”,便放心大胆地上路开车了,直到假证被民警识破时,他才对自己的不当行为后悔不已,然而为时已晚。
目前,孙某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其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将移交刑事侦查部门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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