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底前 淄博力争完成集中清理整治固废、危废、废弃坑塘

来源:鲁中晨报-鲁中网

2019-04-03 08:52:00


  鲁中晨报-鲁中网4月2日讯记者 马斌 通讯员 刘莹珍 赵伟)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市固废、危废、废弃坑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议上获悉,淄博市政府确定,自今年3月起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废弃坑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据了解,淄博市危险废物基数大,种类多,分布广,风险高,历史积存问题多,管理基础薄弱。据调查,2018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104.28万吨,占全省21%。
  此次排查,省政府在整治范围上做了增加,在排查整治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医疗机构、机动车和船舶拆解维修企业、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基础上,又将教育、科技等部门的实验室产废列入排查范围。
  按照《淄博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废弃坑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县要组织制定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方案,分类科学处置排查发现的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根据环境风险程度确定优先整治清单,特别做好涉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应对工作。要“一点一策”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组织进行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力争11月底前完成集中清理整治,并取得明显成效。因特殊情况确实难以按期整治到位的,应作出具体整改安排,并明确完成时限。12月底前,淄博市专项行动工作指导小组牵头,采取委托第三方、区县互查等方式,对各区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考核、验收。
  对于督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进行整改。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评级为C或者企业抽查合格率低于60%的区县,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采取挂牌督办、约谈等措施,敦促相关政府与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对因失职失责、排查问题整治不力,造成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并产生恶劣影响的,经查实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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