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开始采集新生入学信息 家长请于现场资料审核前填写报名信息

来源:鲁中晨报-鲁中网

2019-04-15 09:01:00


  鲁中晨报-鲁中网4月13日讯(记者 伊巍 通讯员 高梦倩 刘孝庆) 今天,记者从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获悉,高新区启动2019年义务教育段国办中小学新生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即日起,符合入学条件的家长可关注“淄博高新区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学生填写。

  据了解,此次入学信息采集的对象为淄博高新区内国办小学和初中新生。小学一年级新生应达到入学年龄,初中一年级新生应小学毕业。符合高新区入学条件的学生,首先要关注“淄博高新区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小学入学”或“初中入学”-“新生入学办理”,按照个人条件和流程提示填写信息,报名提交完成后可在“信息查询与修改”中查看,后期可从该微信栏目中查看审核与安置入学状态。

  此次新生信息采集时间原则上在4月30日前完成,暂时材料不全的可以齐全后上传照片,但不得晚于7月份现场资料审核时间。高新区将于6月份左右出台《高新区2019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意见》,7月份现场审核报名资料原件(高新区在校在园非高新区户籍学生提前组织审核,根据学校幼儿园通知进行),8月份安置学生入学。

  现场审核时,高新区户籍学生应携带户口本、高新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已交房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交房入住材料,如水电暖单据等)。在高新区无房的学生须提供家庭在高新区不动产查询表。非高新区户籍的学生应携带户口本、高新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已交房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交房入住材料,如水电暖单据等)。无房的提供高新区的有效居住证、高新区单位的备案劳动合同和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个体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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