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晨报-鲁中网4月21日讯(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王东) 在“扫黑恶 创平安 保大项”行动中,博山公安分局打掉了一个非法放贷、暴力讨债恶势力团伙,在此基础上,民警深挖线索,又挖出了一个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势力团伙。记者了解到,受害人向这个团伙借了1万元的高利贷,最后被卖掉了房子。
今年以来,博山公安分局打掉了王某、魏某某、孙某、张某某四人有组织非法放贷、暴力讨债恶势力团伙。3月28日,博山区人民法院对王某等4名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构成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进行了公开宣判。
在侦办王某等4人有组织参与高利放贷、暴力催收案件中,民警发现王某等人对侵害对象小春(化名)进行恐吓、非法拘禁,为索要高额利益,将小春又转交给了另一个团伙谢某某等人,小春被迫向谢某某借高利贷来偿还王某方面的高利贷,随即谢某某等人进入了民警的侦查视线。
警方调查发现,2018年4月,受害人小春在王某处被非法拘禁了近20天,随后在拘禁状态下的小春被迫向谢某某借高利贷1万元,谢某某等人采取“砍头息”(预先扣除利息)后向小春实际发放借款6500元,并采取肆意认定违约、垒高债务等手段强立债权,致使小春根本无力偿还。
受害人小春有一处房产,房子还处在还贷期间。于是,谢某某等人将黑手伸向了受害人的房产,他们白天将小春非法拘禁在他们合伙开的茶庄里,晚上就在受害人小春家中看管他,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随后谢某某等人强迫小春将房产过户给姜某某抵债,谢某某、姜某某便采用签订虚假房屋买卖合同、制造银行流水痕迹、提起虚假民事诉讼等手段,致使小春的房产得以过户给姜某某,姜某某又将房产以35万多元的价格变卖。
博山公安分局民警通过深入调查走访,很快查清了这个由谢某某等人组成的非法放贷、暴力讨债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谢某某等人经营的一处歌厅和一处茶庄作为其对外发放高利贷业务主要地点,团伙中,谢某某具体负责高利贷经营、财物及组织管理,姜某某、徐某某为该团伙的高利贷催收员、放贷员。自2018年1月份,谢某某、姜某某、徐某某等人先后对多名受害人采取非法高息放贷,肆意认定违约、垒高债务等手段强立债权,采取语言威胁、恐吓和骚扰家人等软暴力手段讨债。
目前,谢某某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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