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定金后对装修方案不满意 市民想退钱费周折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1-16 09:30:00


  记者 王莉莉 报道

  晨报淄博1月15日讯 今天,市民赵先生反映,因装修公司报价无法接受,想退定金却遭遇难题。“如今这事已经拖了一年半了,到现在还没退回来。”赵先生无奈地向本报求助。

  2016年6月,赵先生在淄博交换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自己和朋友每人交了2000元定金。随后,装修公司为其上门量房并出具了设计方案。但赵先生对装修方案并不十分满意。他找到装修公司要求退款,但却遭到拒绝。“当时说好可以无条件退款的,结果去退款又说已经出了设计方案,要扣除相应的费用。”最后,赵先生和该装修公司在消协的帮助和协调下,达成一致意见:赵先生和朋友交付的4000元定金,该装修公司扣除设计费等相关费用后,退还1500元。然而,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赵先生迟迟未收到对方退还的费用。

  记者看到,赵先生保存的交款收据上,装修公司的收款事由写着“装修定金”,同时备注“定金无条件可退”。

  1月15日,记者联系到淄博交换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安先生。安先生表示,此前双方协商好,公司退还赵先生1500元,而赵先生需要退还当时交付定金时领走的赠品。据安先生介绍,赵先生当时领走的赠品为两床蚕丝被和两套茶具,价值在1000元左右。而赵先生迟迟没有退还赠品,所以他们没办法退还相应的定金。

  “赠品早就用上了,没办法退还了,怎么办?”赵先生犯了难。经过记者协调,安先生说,扣除赠品费用,可以给赵先生和他的朋友退费共计500元,最终赵先生也同意了此协商结果。

  山东柳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成漳表示,一旦交了定金,则代表消费者已经选择该企业,作为保证金。他提醒消费者,选择家装公司,一定要事先仔细了解该公司的施工资质、价格水平、装修风格等,并充分理解所签订的合同,以免事后后悔,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而家装公司在收取定金时,应及时与消费者签订正式合同,约定好装修价款等,同时应当备注好,消费者一旦交付定金则表示认可合同相关内容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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