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热议“礼让斑马线”
斑马线前 人车还需更多默契
自去年下半年起,淄博对斑马线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进行记3分、罚50元的处罚。1月17日开幕的政协会议上,政协委员对“礼让斑马线”给予了高度关注,很多提案聚焦该话题。
政协委员普遍认为,淄博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处罚力度后,大多数机动车驾驶人主动避让斑马线上的行人,但在城市交通中,人车矛盾依然非常突出,一些问题尚需进一步解决。
淄博市政协委员徐兴明认为,目前交通参与者的整体安全意识相对薄弱,斑马线前,车和人还形不成默契。举例来说,大部分驾驶人知道要礼让斑马线,但驾驶人对行人、电动车等无视交通规则横穿马路、在行车绿灯亮时还要不要“礼让斑马线”提出质疑。
另外,行人对“礼让斑马线”认识不足,觉得“礼让斑马线”是机动车的事,因此一些行人过斑马线时闯红灯,一些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也跟风,耽误机动车的正常行驶,造成交通拥堵。
淄博市政协委员张照利调研发现,淄博严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后,据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反映,因避让斑马线而导致的车辆追尾、剐蹭事件有所增加。事故多发于没有行人信号灯或者红绿灯的人行横道处。
淄博市政协委员夏恒认为,“礼让行人”宜合法、规范。现在,个别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乱闯红灯,造成交通拥堵;或是行人突然进入斑马线,驾驶员紧急避让刹车,造成追尾事故的现象增多。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徐兴明建议,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形成舆论引导。
“礼让斑马线”绝不仅仅是机动车的事,也需要行人的相互配合。现在部分行人不知道如何过斑马线,通过斑马线时慢慢悠悠、边走边聊天、打电话等,这些都严重影响通行效率。对此,要加强向行人宣传正确的通行方式。在通过斑马线时,先确认是人行绿灯,然后快速、安全通过,不得在斑马线上逗留。
对驾驶人的宣传,主要提醒驾驶人在行车中要提前观望前方斑马线交通情况,发现有行人或非机动车横穿斑马线时,减速慢行并确保在斑马线前停车礼让行人。
张照利建议,在行人过路口需求较大的路段,在高峰期设定一个固定的信号灯配时,来对行人进行管制。对于人流量、车流量较大路口路段的人行横道的设置应更加合理,对人车交通需求给予最基本的效率及安全保障。做到让机动车驾驶人清楚明确知道自己需要礼让的位置和等待的时间,让行人也清楚自己应该通过的时机和需要等待的时间。
在平时可在人行横道安装按需分配的通行设施设备,比如通过设置触控式人行红绿灯,来灵活满足行人的过街需求和车辆通行的时机。设置交通志愿服务,将分散的行人集中到一个时段内通过。 本报“两会”报道组
夏恒建议,要加强对行人违法的教育处罚力度;在行人较多的路口增加天桥和地下通道;在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路口加装按钮式红绿灯。
如果您有好的新闻线索欢迎拨打鲁中网新闻热线0533-5355377,或关注鲁中网小鲁哥微信公众平台(lznewscn)发送。线索奖由硅元瓷器赞助,最低50元,上不封顶!硅元瓷器,“第一国窑”,走进中南海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