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妨害公务 淄博检察公布17起案件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3-22 16:12:00


  鲁中网-鲁中晨报3月22日讯(记者 张琦)22日,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近日,张店区人检察院、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共公布17起案件,8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对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并公布4起案件判决信息,涉及非法经营、贩毒、妨害公务、故意伤害等案情。

  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公布15起案件

  近日,犯罪嫌疑人张哲因涉嫌抢劫罪被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崔太毅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巴久伍呷子因涉嫌盗窃罪被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单郅斐、宋元凯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尹晓阳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岩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段连琚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近日,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对被告人杨国栋提起公诉;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对被告人李淑川提起公诉;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被告人王志锋提起公诉;以涉嫌抢劫罪依法对被告人孙浩东提起公诉。

  近日,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文明刚涉嫌抢劫一案,经张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文明刚一审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近日,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杰涉嫌诈骗一案,经张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李杰一审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近日,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宋文超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经张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宋文超一审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近日,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春明涉嫌抢劫一案,经张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徐春明一审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公布2起案件

  近日,淄博市桓台县院依法对高峰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淄博市桓台县院依法对巩波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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