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拟对老旧小区物业给予财政补贴 2019年老城区30%物业达三星级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4-10 08:57:00


  鲁中网-鲁中晨报4月9日讯记者 王丽) 今天,记者从张店区政府获悉,《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其中提出,对于服务老旧小区的简易物业管理,区财政予以适当补贴。据悉,《意见》自2018年4月24日起实施。
  为健全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机制,《意见》提出,各镇办要设置社区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探索健全物业管理执法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在商品房办理预售前负责组织召开由房管部门、物价部门、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共同对辖区内新建小区的物业服务等级进行确认等。
  为完善社区物业管理模式,《意见》提出,对于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单位要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对于老旧住宅小区,各镇办要加大对辖区内老旧住宅小区的整治力度,逐步解决老旧住宅小区环境、配套等方面的问题。对老旧小区的简易物业管理,区财政予以适当补贴。
  此外,《意见》提出,实施全区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规划。2018年为物业标准建设年。按照《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要求,实现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2019年为物业服务标准提升年。根据《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运行机制,所有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逐步向星级服务标准过渡,老城区30%的物业服务小区达到三星级以上。2020年为物业服务品牌年。加快培育品牌企业,推动大型物业服务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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