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药局发布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5-31 18:26:00


  鲁中网—鲁中晨报5月31日讯(记者 杨雨桐)今日记者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为防止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发布中高考期间,考生在选择消费场所、科学饮食、家庭用餐等方面的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认真备考莫忘饮食安全。

  消费场所宜精选。考生应尽量在学校食堂就餐。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分级B级以上或公示“笑脸”的餐饮单位就餐,餐后注意索要发票或收据,尽量避免在路边食品摊点用餐。如需购买食品,请到规模较大、具有相应资质的商场和超市,选择标识清楚、包装完整、感官正常的食品。

  科学饮食很关键。饭前请洗手,就餐请注意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膳食纤维、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少食油腻和生、冷食品,慎食熟卤菜、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不食用四季豆、野生蘑菇、野菜等易引起身体不适的食品,不生食海产品。提倡喝开水,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

  家庭用餐防风险。家庭用餐,要注意采购的食品原料新鲜达标,烹饪过程要烧熟煮透,加工制作的餐用具、砧板、容器要生熟分开。要及时清除变质变味食品,剩余蔬菜不要隔夜食用,发现异常食品,应立即停止进食。家长送餐,请尽量缩短送餐时间。

  遇到问题快处理。在饮食消费过程中如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要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留存就餐发票、就诊记录等证据。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电话“12331”。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学校要认真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严格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严把原辅材料购进质量安全关、餐饮加工制作关、餐饮具清洗消毒关、环境卫生控制关、食物留样关等餐饮安全“五关”,及时排查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要教育广大考生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拒绝购买食用来源不明、标识不清、感官性状异常等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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