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促民办教育发展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9-12 09:15:00


  鲁中网—鲁中晨报9月11日讯(记者 赵志斌 孙渤海)日前,淄博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查处、打击、取缔无证办学。

  《意见》指出,要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实现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民办学校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要把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作为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的重要内容。

  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举办学历类学校,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引进名校,举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集团化的义务教育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等。鼓励社会力量以适应社会需求和市场调节为原则,举办教育培训、成人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业余文化培训等机构。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教育合作共建项目和教育服务。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鼓励大中型企业以职业学校为重点投资办学。允许民间资本以入股等形式,参与对现有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进行股份制改造等。

  加强民办教育管理机构建设,强化民办教育督导。建立健全诚信档案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特别是加大对无证办学的查处、打击、取缔力度,将无证办学、违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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