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临近 张店交警夜查查处交通违法163起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9-14 18:32:00


  鲁中网-鲁中晨报914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王玲 毕文卿)为全面净化张店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中秋”“国庆”两节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913日晚,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开展了大规模夜查集中统一行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3起,其中醉酒驾驶10起、饮酒驾驶25起。 

  行动期间,张店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科学部署警力,在饭店、餐馆、酒吧、娱乐场周边路段及湖罗路、南外环等大货车较为集中的路段设置固定执勤点,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超员、超载、非法改装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重点加强了晚9点至凌晨2点的巡逻管控力度,对过往车辆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违法车辆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姑息。 

  行动中,全体参战人员按规定佩戴执法装备,配齐防护装备,在市区主干道路、饮食街道、商业繁华地段等设置固定卡口,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纠、逢纠必严,坚决杜绝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131830分许,张店交警大队民警在世纪路与新村路口执勤时,发现鲁CR***1的驾驶人马某沿世纪路由北往东左转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民警遂上前将其拦下,在询问过程中,发现马某身上有很大的酒味,有酒驾嫌疑。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检测仪显示体内酒精含量达到9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遂依法将驾驶人马某带至医院抽血做进一步检测。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无独有偶,2010,赵某驾驶车号为鲁C0***1号轿车,顺新村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东四路口附近时,因酒后驾驶被民警查处。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检测仪显示赵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69mg/100ml,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随后民警带其到医院进行抽血做进一步检验。 

  据了解,此次夜查统一行动,大队共设置检查岗位14个,出动警力122人,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3起,其中醉酒驾驶10起,饮酒驾驶25起,改装改型39起,超员4起,报废车1辆,有力维护了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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