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鲁中晨报11月1日讯(记者 马斌通讯员 李媛 张晓东) 隆冬将至,供暖在即,淄博市及各区县积极采取给城乡低保户发放现金补贴或减免供暖费用等多种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广大城乡弱势群体经济负担。据统计,2018年冬季,全市共为10106户城乡低保家庭发放供暖补贴或者减免供暖费用352.13万元。
据悉,淄博市城乡低保户供暖补贴的发放方式有两种:一是发放取暖补贴;二是实行取暖费用优惠减免政策。 其中,张店区为860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供暖补贴53.8万元;高新区为22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供暖补贴1.38万元;博山区为361户城乡低保家庭减免供暖补贴29.24万元。淄川区为每户优惠供热费金额的30%,共为286户城市低保家庭减免费用14万元;按照每户300元补贴标准为2000户农村低保家庭发放供暖补贴60万元。周村区按照每户370元的补贴标准,为1722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供暖补贴63.7万元;按照每户100元的补贴标准,为1467户农村低保家庭发放供暖补贴14.67万元。临淄区按照每户400元补贴标准,为166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供暖补贴6.64万元。
桓台县按照每户600元补贴标准,为110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供暖补贴6.64万元;按照每户300元的标准,为2908户农村低保家庭发放供暖补贴87.24万元。高青县为97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供暖补贴6.07万元。沂源县为100户城市低保家庭减免8.5万元。文昌湖区按照每户370元补贴标准,为7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供暖补贴0.26万元。据统计,2018年冬季,全市共为10106户城乡低保家庭发放供暖补贴或者减免供暖费用3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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