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鲁中晨报1月3日讯(记者 张琦)3日,记者从临淄区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市纪委监委批准,临淄区纪委监委对临淄区齐陵街道聂仙村党支部书记崔云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崔云坛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受贿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职务侵占犯罪和挪用资金犯罪。
崔云坛身为中共党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临淄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崔云坛开除党籍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临淄区监察委员会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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