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扫黑除恶整体打击战果位居全国前列 850余名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

来源:大众日报

2018-08-23 09:59:00


  □记 者 张依盟 李子路

  通讯员 刘贵增 张玉剑 报道

  本报济南8月22日讯 记者今天从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公安机关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迅速对黑恶犯罪形成高压震慑态势,850余名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有5名举报重大黑恶犯罪的群众代表在发布会现场各领取了10万元举报奖金。

  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槐国栋介绍,全省公安机关对黑恶犯罪保持“零容忍”,取得阶段性战果,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打掉,一批黑恶犯罪团伙被铲除,一批“保护伞”被查处,整体打击战果位居全国前列。发布会现场通报了2018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6起典型案例。

  记者还了解到,全省公安机关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对涉黑恶常见警情和案件进行碰撞筛选、分析研判,从中发现黑恶犯罪线索,及时开展打击,并向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省公安厅、17市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奖励标准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安机关建立线索核查调度通报制度和快速查办机制,每条涉黑涉恶线索都有专人负责,目前约有三分之一的涉黑涉恶线索查证属实。”槐国栋说。

  针对犯罪规律特点,我省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铁拳”“金剑”集中行动,集中打击侵蚀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欺压百姓的“土霸王”和扰乱金融秩序、侵占公私财物的“套路贷”犯罪,进一步增强斗争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查清黑恶犯罪的资产来源和去向,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各种措施,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彻底摧毁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防止死灰复燃。紧密结合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线索快速移交、反馈机制,确保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

  警方表示,公安机关对黑恶犯罪保持“零容忍”。正告犯罪嫌疑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希望群众踊跃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同打赢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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