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纪委通报2起基层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8-23 18:09:00


  鲁中网-鲁中晨报8月23日讯(记者 张琦)23日,记者从淄博市纪委监委获悉,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近日,市纪委公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基层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典型问题。

  周村区淄博金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党员、淄博经济开发区北郊镇白家寨村村主任王保利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并直接参与涉黑涉恶犯罪问题。王保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直接参与涉黑涉恶犯罪,放纵、包庇涉黑涉恶势力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2018年6月至7月,王保利授意白家寨村村民聚众围堵在本村土地上施工的工地机械,阻拦施工,造成损失。2018年8月,周村区纪委给予王保利开除党籍处分,其担任的村主任职务免除工作正在按程序办理。

  淄博经济开发区北郊镇东坞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杨斯刚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并直接参与涉黑涉恶犯罪问题。2013年3月至4月,某房地产公司入驻周村区北郊镇东坞村开发楼盘,杨斯刚笼络多名有犯罪前科人员,在工地成立“基建办公室”,控制工地的建筑材料供应、机械设备租赁、垃圾清运和零工使用,并以高价向工地输送建筑物资、机械、人工,有组织地开展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涉嫌构成强迫交易罪。2018年7月,杨斯刚为躲避法律追究,指使他人将其本人或他人经营公司的有关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转移、隐匿。杨斯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并参与涉黑涉恶犯罪。2018年8月,淄博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给予杨斯刚开除党籍处分,其担任的村主任职务免除工作正在按程序办理。

  通报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把扫黑除恶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问题线索收集、管理和处置工作力度,强化研判分析,高效处置问题线索。综合运用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手段,紧盯重点领域,找准突破口,主动出击,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定期选取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持续扩大警示效应和震慑氛围,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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