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不申报房主被罚200元 民警提醒:出租租住都要申报居住登记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8-29 08:54:00


  鲁中网-鲁中晨报8月28日讯(记者 任灵芝通讯员 张丽丽 王正一 )连日来,淄博高新区公安分局科技园派出所民警和警务助理展开了入户走访,对流动人口进行排查。记者了解到,不管是出租房子的房主还是承租房子的租客,都要按照要求申报居住登记。淄博高新区一名房主因为没有及时为租房者申报居住登记,被罚款200元。

  记者了解到,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连日来,淄博高新区公安分局科技园派出所的社区民警和警务助理积极对辖区内出租房开展走访式登记排查工作。清查中,警务助理每到一处,向出租房子的房主及承租人递上致辖区居民的一封信和安全防范宣传资料,询问承租人是否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办理居住证情况,详细地记录了出租房子的房主及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

  为严格管理出租屋,还与租户签订了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并告之所有出租房屋的管理者,一定要全面登记流动人员的基本信息,及时将信息录入到山东省流动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真正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切实实行动态管理。就在入户调查中,社区民警发现一房主将房屋出租后,没有给租房者苗某申报居住登记,违反了《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遂对其进行了罚款200元的处罚。另外,在另一小区租住房屋的租房者景某,租住后没有及时申报居住登记,民警责令其三日内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并罚款20元。在此也提醒市民,不管是出租房屋还是租住房屋,都要及时到辖区的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警方将对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进行严格检查。

    如果您有好的新闻线索欢迎拨打鲁中网新闻热线0533-5355377,或关注鲁中网小鲁哥微信公众平台(lznewscn)发送。线索奖由硅元瓷器赞助,最低50元,上不封顶!硅元瓷器,“第一国窑”,走进中南海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