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要追刑责 淄博高新区“老赖”赶忙还地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9-27 09:17:00


  鲁中网-鲁中晨报9月26日讯(记者 赵志斌 王莉莉 通讯员 尹兵)9月20日下午,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保全中心干警冒雨前往张店区卫固镇小寨村,对“老赖”张某贵依法执行,顺利执结一起土地返还案件。

  据悉,原告张某雷与被告张某贵因土地租赁发生纠纷,原告诉至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要求解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某贵返还原告张某雷1.59亩土地,张某贵不服,提起上诉。淄博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现已生效。由于张某贵一直拒绝返还土地,张某雷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张某贵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并约谈被执行人张某贵,责令其立即履行法律义务。张某贵态度蛮横,拒收法律文书,明确表示拒绝履行。执行法官遂到被执行人家中再次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立即履行法律义务,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法律后果,但张某贵拒收法律文书,扬言“地就是我的”等。

  今年6月,由于张某贵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罚款措施。在拘留期间,法院再次依法对其进行讯问,张某贵仍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无任何悔过表现,拒绝履行法律义务。由于张某贵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且其态度恶劣,公然蔑视法律权威,其行为已经涉嫌拒绝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法院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拟对其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至此,张某贵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执行干警提出要归还土地,并询问“地里种的玉米快收了,能不能等收了玉米再还”,本着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执行干警同意了张某贵的要求,于9月20日玉米收割后前往小寨村,冒雨查看涉案土地,与张某贵再次沟通后,收回土地转交申请人,执结了此案。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重拳出击,进一步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在执行过程中,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既通过强制执行手段让当事人明白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有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又综合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人性化执行,体现司法的温情,取得了执行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良好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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