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鲁中晨报10月25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王晶)为了方便交通事故受害人行使诉权,充分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工作效率,真正打通从调解到审判的“最后一公里”,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事故认定、诉前调解、司法保全、法庭咨询、司法审判和赔偿“一站式”服务,10月23日,淄博市首家交通事故审判法庭正式启用。
此次“审判法庭”是真正将法庭搬到了“中心”。 临淄区审判法庭是交警大队与临淄区人民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协同合作,将全区所有交通事故法院司法工作全部移入审判法庭。临淄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多元化解服务中心承担着人民调解、仲裁调解、保险调解、行政调解和庭前调解等多项调解功能,形成了“八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此次将“法庭”搬到了中心,是真正打通了从调解到审判的“最后一公里”,让“八位一体”调解工作落到实处,让交通事故当事人足不出“厅”就能办结司法程序,切实达到让群众少跑腿,多办事的目的。
“审判法庭”进一步深化“互联网+”的服务思维,积极打造和构建大数据事故法庭。由交警大队出资46万元配齐配全了法庭软硬件设备,对调解不能结案的案件,法院当即“开庭”。法院配备了1名法官和3名工作人员常驻交警大队办公,严格了立案、保全、调解、审判、执行等工作规范,高标准推进“审判法庭”建设,事故双方可以在法庭内一站式完成立案缴费、财产保全、司法审判等司法程序,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要求,不仅适应了公安系统、法院系统数字化办公的新趋势,也适应了“放管服”改革的新要求。
此次“审判法庭”不同于以往的“便民法庭”和“事故法庭”,是交警系统与法院系统网络覆盖最全、数据存量最大、业务支持最多、公开力度最强、协同范围最广、智能服务最新的工作样板,是互联网、大数据信息技术下交警系统与法院系统工作的深度融合。临淄区也将成为交通事故处理信息化建设的参与才、实践者、推进者,将事故处理“一次办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实现事故处理工作的办结一体化、审判便捷化和执行高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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