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却未缴纳保险 当事人仲裁维权 获赔39万余元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12-12 13:21:00


  鲁中网-鲁中晨报12月11日讯(记者 伊巍 通讯员 杜波 王敏敏)去年,孙先生在工作期间不幸发生事故导致身体受伤。虽认定为工伤,但由于没有缴纳保险,孙先生拿不到任何赔偿。今天,在淄博高新区劳动仲裁院内,孙先生终于拿到了各项工伤待遇款项共计39万余元。

  孙先生就职于淄博高新区一家公司,2017年工作期间不幸发生事故导致身体受伤。后经淄博高新区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由于未缴纳社会保险,孙先生一直没有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他来到淄博高新区劳动仲裁院主张工伤待遇维权。面对复杂的案情和职工切身利益,仲裁院积极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孙先生厘清诉求。考虑到孙先生自身情况及路途较远,仲裁院依法快速立案受理并简化送达程序。同时,快速组织仲裁员介入案件,与涉案企业积极争取,组织多轮调解,协调涉案企业与孙先生妻子面对面沟通。经多方努力,涉案企业最终与孙先生达成调解意见,同意支付孙先生应该享受的工伤待遇款项共计3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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