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9-04-03 09:07:00


  鲁中网-鲁中晨报42日讯(记者 李庆宇)今天,记者从淄博市人社局获悉,淄博市发布2019年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记者了解到,此次招聘共有2个岗位,合计招聘8人。 

  据了解,本次招聘单位为淄博经济开发区北郊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和淄博经济开发区北郊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本次招聘岗位为综合类(A类)岗位。其中A1类岗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4人A4类岗位(面向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定向招聘岗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4人。 

  记者通过梳理了解到,本次招聘的招聘范围及条件为: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第三条)。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第二条)。 

  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 

  据悉,此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报名地址:淄博经济开发区网(zbjkq.gov.cn)“组织人事”专栏;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zibo.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7日16:00。 

  审核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 16:00。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修改补充信息、上传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应聘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4月18日10:00前)修改、补充信息并上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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