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将集中整治汽车消费领域乱象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04-30 11:16:00


淄博市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部署会召开

  鲁中网·海报新闻4月30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贾莹)30日上午,淄博市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部署会在齐盛宾馆召开。记者了解到,从4月28日开始截至5月底,淄博市将集中开展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今年以来,淄博市市场监管系统受理涉及汽车及汽车零配件的投诉举报达到760多件,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一倍。仅4月15---22日,7天时间里受理涉及汽车方面的投诉举报就近100余件,12345受理投诉200余件。整治汽车消费市场经营秩序工作迫在眉睫。 

  此次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历时1个月的时间,执法重点为涉嫌强制性消费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涉嫌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涉嫌违反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的行为、涉嫌未进行收费公示的行为、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等七项内容。 

  涉嫌强制性消费行为重点查处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的。 

  涉嫌欺诈消费行为。重点查处汽车维修过程中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涉嫌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重点查处未经消费者同意,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的。 

  涉嫌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重点查处销售或提供服务中,以格式合同条款的方式,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或增加消费者责任的。  

  涉嫌违反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的行为。重点查处不承担销售者和修理者义务,不承担三包责任的。 

  涉嫌未进行收费公示的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不明码标价的,或者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以及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费用的。 

  记者了解到,目前,淄博市已经成立了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参与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开展对汽车消费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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