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创建“零酒驾”单位(村居)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启动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05-11 08:43:00


淄博市创建“零酒驾”单位(村居)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全面启动。

  鲁中网·海报新闻5月10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白继农 罗苓秋)5月10日,由淄博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举办的淄博市创建“零酒驾”单位(村居)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启动仪式在市博物馆广场举行。

 

活动现场。

  淄博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延军,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梁乙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朱玉友,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许传杰,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洪波,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宋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武传海,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政委范德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胡泳,各区县委宣传部、政法委,各区县交警大队负责人,部分单位(村居)负责人和驾驶人、群众代表,公交、客运、出租车公司,货运、物流企业,代驾、外卖、快递公司,公路收费站及交通安全志愿者等10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与会领导参观交通安全宣传展板。

淄博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申延军为出租车张贴“拒绝酒驾、文明出行”车贴。

  启动仪式上,淄博市爱心一百公益车队队员代表宣读了《“拒绝酒驾、文明出行”倡议书》。张店区和平办事处通济社区村居负责人代表作了表态发言。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武传海在仪式上讲话,指出全市公安交警将严厉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防范酒驾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时,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设立酒驾劝导站,发挥好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劝阻、举报酒驾行为,提示提醒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组织餐饮企业等涉酒场所,发动停车场管理员、收费员、代驾人员等人群,参与到共治酒驾醉驾劝阻活动中来,通过警民、警企共建,共同打造酒驾醉驾源头预防治理新模式。 

  淄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朱玉友在讲话中指出,创建“零酒驾”单位(村居)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对于促进全市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淄博文明城市形象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践行者、宣传者、守护者,为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守礼、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风尚增光添彩。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梁乙金在讲话中指出,创建“零酒驾”单位(村居)活动,淄博公安交警迅速行动,措施有力,在活动中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精准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净化交通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市民骑插有“拒绝酒驾、文明出行”背旗的单车开展宣传劝导活动。

  淄博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延军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交通是城市形象的“窗口”,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是每个人的社会责任。各部门、各区县要落实工作责任,扎实部署推进创建“零酒驾”单位(村居)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各单位(村居)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内部道路交通安全,做到“管好自己的车、教育好自己的人”。各运输单位要积极参与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引导驾驶人拒绝酒驾,文明出行。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查严处酒驾违法行为,集中打击一批情节严重、危险程度高、社会危害大的醉驾犯罪行为,并通过新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和警示曝光,形成震慑效应。 

交通安全宣传展台上的劝导员袖标与宣传资料。

  启动仪式结束后,参会领导、单位(村居)负责人和驾驶人、群众代表一起在“生命无价、酒后禁驾”宣传横幅上签名,为出租车张贴“拒绝酒驾、文明出行”车贴,并参观交通安全宣传展台和宣传展板。e代驾人员还骑插有“拒绝酒驾、文明出行”背旗的单车,从张店区西五路出发,沿人民路到柳泉路开展宣传劝导活动。 

本栏目所有稿件版权归鲁中网、鲁中晨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必究。

    如果您有好的新闻线索欢迎拨打鲁中网新闻热线0533-5355377,或关注鲁中网小鲁哥微信公众平台(lznewscn)发送。线索奖由硅元瓷器赞助,最低50元,上不封顶!硅元瓷器,“第一国窑”,走进中南海三十年!